【劉冠良/報導】台灣大學現行的教學助理(TA)評鑑制度,為每學期末由學生上網填答問卷,再將所有修課學生的填答分數加總平均,得到TA的評鑑值。而在今年六月,台大教務處和共同教育中心修訂準則(註一),明訂「教學助理評鑑值低於 3.5 者將不再續聘(不論任何課程)」。而上半年共有32人低於此門檻,其中以外文類及實習類課程的TA佔多數。


註:原文刊載於臺大學生報社部落格112期


得過五次傑出教學助理,臺大生態學與演化生物學研究所博士生李承恩表示,訂定門檻的原則是正確的,但某些TA可能是因為任課課程設計的問題,而導致評鑑分數較低。此外他也透露「有很多老師其實不知道怎麼用TA」。


負責處理校級TA業務的校內機構為教學發展中心教師發展組,該組副組長李紋霞表示,上學期四類TA的平均評鑑值皆約為4,故門檻設定3.5應該不至於不合理。但她也坦承實習和外文類課程的內容,不像討論課或實驗課那樣明確及標準化,且有些老師對TA協助教學的理念,和校方的規劃有落差,這都會影響TA的評鑑分數。


針對學期末評鑑問卷設計是否恰當,李紋霞提到目前的問卷有依照不同課程做設計,但有外文系教授仍認為外文課程的問卷題目不夠精確,正著手研擬一份新的問卷草案。李紋霞表示教學發展中心樂觀其成,中心也正進行各類TA問卷的修訂工作,並將於十二月教務處與共同教育中心一同召開的會議(註二)中討論。


(註一)準則全名為「國立台灣大學教學助理制度實施準則」。

(註二)會議全名為「教學助理制度實施準則檢討會議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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